關俊棠
天主教對遺體捐贈的立場是正面的,並視為一種功德。 1996年的《天主教教理》中文版內容2301條列明:「為了法律的調查,或為了科學的研究,屍體的解剖,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。死後器官的免費捐贈是合法的,且能是一個功績。」 天主教信仰傳統一直認為人同時兼具肉身與靈魂。
肉身是人生命之載體,是內在生命是否暢順的寒暑表,是豐盛的人性裡,慈悲,智慧及自我療癒等特性的外在呈現,也是人與別人交往和共建關係的介體,更是創造人間美善的工匠。載體、介體及工匠,正是肉身之為肉身的尊貴處。
人活著時,對肉體固然要珍之重之(尊重自己的身體,就是尊重自己),為能好好發揮其上述的功能;甚至死後,肉軀仍可以繼續有其貢獻 : 或挽救因某器官衰竭而危殆之病患,或提供給醫學生及醫療研究作實驗的平台。美哉!如此人生。
-
如欲轉載文章作非商業用途者,請聯絡我們:hkubdp@hku.hk。